7月1日,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前生物醫(yī)學科學家Dong-Pyou Han助理教授,因在HIV疫苗試驗中偽造數(shù)據(jù)被判入獄57個月并罰款720萬美元。
2013年,愛荷華州立大學認定Dong-Pyou Han在NIH資助的HIV疫苗研究項目中偽造數(shù)據(jù),隨后Dong-Pyou Han被迫辭職。此前,Dong-Pyou Han給愛荷華州立大學寫過一封懺悔信,信中辯稱自己在幾年前搞混了實驗中的部分樣品。
美國負責調查NIH基金學術不端的科研誠信辦公室,禁止Dong-Pyou Han在未來三年接收聯(lián)邦基金資助。美國議員 Charles Grassley 給美國科研誠信辦公室寫信稱此處罰過輕。
經媒體廣泛報道及Charles Grassley對此事的態(tài)度,聯(lián)邦檢察官對Dong-Pyou Han提出控告。2015年2月,Dong-Pyou Han對兩項重罪指控認罪。
此案件引起了一些科學家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擔憂。Charles Grassley在7月的參議院會議上稱,他擔心如果沒有公眾強烈的抗議的話,其他情況下的學術不端案件可能會被忽略或不予解決。他認為如果政府機構監(jiān)管科研資助情況,可能會更有能力去調查涉嫌詐騙科研基金的案件。
許多美國基金會,包括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在內,均有一名監(jiān)督主任去調查潛在的學術不端行為及詐騙。他們有權利把科研基金收回并把這些案件移交刑事訴訟。但美國的衛(wèi)生及人類服務部門,包括NIH和美國科研誠信辦公室在內,卻沒有這些權利。美國科研誠信辦公室并不能直接調查疑似科研基金欺詐或學術不端的案件,只能在有限的范圍內監(jiān)管機構所雇傭人員涉及的違法行為。NIH和美國科研誠信辦公室告訴《自然》雜志,他們甚至不能追蹤調查NIH所資助人員的刑事起訴案件。(科學網 趙河雨/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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